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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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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成為國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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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23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在地方法院轄區內連續住滿四個月以上,就有機會擔任。

以臺北地方法院來說,居住於臺北市中正區、 松山區、 信義區、文山區、大安區、萬華區、中山區,以及新北市新店區、烏來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之民眾,符合上述條件者,即機會擔任國民法官,但如有法定不得擔任的事由,則無法擔任。

誰可以成為國民法官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04-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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