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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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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有那些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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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支給日費及旅費。(國民法官法第11條第1項)
  2. 給與公假、禁止雇主給與不利處分。(國民法官法第39條)
  3. 必要之保護措施。(國民法官法第42條)
  4. 審、檢、辯對國民法官負擔之照料。(國民法官法第45條)
  5. 評議時法官對國民法官之照料。(國民法官法第82條第3項)
  6. 禁止接觸、刺探。(國民法官法第41條)
  7. 其他人員之守密義務。(國民法官法第19條第4項、第26條第5項、第41條第1項)
  8. 向國民法官行賄之處罰。(國民法官法第95條)
  9. 向國民法官等實行犯罪之處罰。(國民法官法第96條)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04-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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