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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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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院法官助理捷運站偷拍事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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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女性書記官前向警方報案遭一名男性在小南門捷運站跟蹤,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該名男性,並在今日(8月9日)上午陪同女書記官搭乘捷運時,再度發現該名男性以手機錄影女書記官之裙底,警方當場逮捕後,在其手機中發現本院女書記官遭拍攝之照片,並查明該名男性為本院之法官助理。

本院知悉上情後,除立即由政風單位展開行政調查,迅速定於本週四(8月12日)召開考績會,就該名法官助理之不當行為審議懲處,如確已不適任,將依法予以解聘。並且依據本院之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第五點,責成本院各單位主管,再度加強單位所屬員工應有尊重自主人格權之性別平等觀念,如有違反亦將從嚴處理,以維持性別友善平等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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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809有關本院法官助理捷運站偷拍事件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10-08-09
  • 更新日期:110-08-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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