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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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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中心(午間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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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服務中心:

一、設有 16 個服務櫃檯

  1. 1 號櫃檯:影印、傳真。
  2. 2 號櫃檯:售狀(另可上網下載)
  3. 3 號櫃檯:公證業務諮詢、快速查案及發放證人旅費。
  4. 4 至 8 號櫃檯:訴訟程序輔導
    (提供各項諮詢,涉及訴訟或非訟事件者,以關於程序方面為限;並備有多種書狀例稿及法律文宣,免費提供民眾索取)。
  5. 9 號櫃檯:快速收件(專收免繳納費用之書狀)。
  6. 10 至 15 號櫃檯:開單收款及收狀
  7. 16 號櫃檯:提存有價證券、代收最高行政法院各項規費。

二、其他服務設施

  1. 值星庭長室:受理民眾陳情事件。
  2. 訴訟輔導志工:協助民眾撰繕程序性書狀。
  3. 便民禮民志工:負責引導民眾洽公。
  4. 志工櫃檯備有輪椅、嬰兒車、放大鏡、老花眼鏡、愛心傘、六法全書等物,如需借用,請向志工登記。
  5. 郵局:提供售郵、寄送信函服務。
  6. 育嬰(哺乳)室:設於地下一樓,供婦女民眾使用。
  7. 手語服務:民眾請求訴訟輔導若有需要,可提供手語服務(請先預約,俾便安排專業人員)。
  8. 夜間收狀:
    收發室:下午 17:30 至 19:30。
    法警室:下午 19:30 至 24:00。
  9. 法警室:辦理具保、責付、夜間收狀。
  10. 查詢專用電腦:專供查詢本院及司法院各項公開查詢事項。

三、服務中心鄰近設有櫃檯化服務窗口之單位

  1. 出納室
    領取各類款項:除親自到院領取外,亦可事先提供本人之存摺影本予承辦人員,由本院直接將款項匯入該帳號內,可免民眾舟車往返之不便。
  2. 提存所
    獨立收狀,主要業務如下:辦理清償提存、擔保提存、領取提存物、取回提存物等事項。
  3. 登記處
    獨立收狀,主要業務如下:
    • 辦理公益法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之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解散登記及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清算終結登記。
    • 核發法人登記簿謄本。
    • 核發法人印鑑證明書。
    • 辦理法人登記證書因毀損遺失或被竊之聲請補發。
    • 辦理夫妻財產制之訂約登記。
    • 核發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簿謄本。
    • 受理法人登記簿、夫妻財產契約登記簿及其附屬文件之閱覽、抄錄。
  4. 民事執行處
    • 民事執行事件處理流程表
    • 法拍屋公告除於辦公室外之公告欄張貼供民眾閱覽外,亦可上網查詢。
      本院部分執行案件已委由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代為拍賣,於本院網站若查無最近拍賣資料,可進入金拍屋網站查詢。
  5. 法警室
    辦理具保、責付、夜間收狀。
  6. 觸控式電腦查詢機
    置於服務中心外休息區,供民眾查詢裁判主文、庭期、法拍屋等事項。
  7. 本院出納室、登記處、提存所與民事執行處12:30~13:30午休,暫停服務。

 

新店服務中心

一、設有 4 個服務櫃檯

       1 號櫃檯:訴訟輔導兼查案。

       2 號櫃檯:收狀、開繳費單。

       3 號櫃檯:收狀、開繳費單。

       4 號櫃檯:臺北市政府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

二、其他服務設施

  1. 便民禮民志工:負責引導民眾洽公。
  2. 志工櫃檯備有輪椅、老花眼鏡、拐杖,如需借用,請向志工登記。
  3. 臺北市政府駐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服務中心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
    本院配合臺北市政府辦理家庭暴力防治業務需求,協助其於新店服務中心成立家庭暴力事件服務窗口,辦理各種與保護被害人權益及防止家庭暴力事件發生有關之業務。
  4. 郵務代辦所:提供售郵、寄送信函服務。
  5. 法警室:辦理具保、責付、夜間收狀及緊急保護令之聲請。

檔案下載

  • 民事執行事件處理流程表pdf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05-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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