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殺人案件 公開抽籤結果新聞稿

字型大小:

本院受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對被告鍾○峯涉犯殺人罪嫌起訴之案件,係屬國民法官法第5條第1項第2款之應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分案為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下稱本案),依本院刑事庭分案要點第71之1點規定,於今(15)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4樓多媒體簡報室,以公開抽籤之方式決定本案承審法官,抽籤結果由中籤之能股黃怡菁庭長擔任受命法官,並由黃怡菁庭長所屬之合議庭法官郭又禎、劉庭維擔任陪席法官。

關於本案移審被告的強制處分案件,分案為112年度國審強處字第3號(下稱強處案),依國民法官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由未參與本案審理之法官處理。本案承審法官確定後,隨即公開抽籤決定負責強處案之辦理法官,抽籤結果由瑞股洪甯雅法官負責強處案。

檔案下載

  • 1120515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殺人案件公開抽籤結果新聞稿doc
  • 1120515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殺人案件公開抽籤結果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12-05-15
  • 更新日期:112-05-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