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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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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港籍女子至本院聲請提審事件說明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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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2)日有入境港籍關姓女子(下稱關女)自彰化防疫旅館北上至本院服務中心填寫聲請書聲請提審,晚間約7時許由值班法官開庭訊問,因關女人身自由並未受拘束,不符合提審要件,於晚間8時駁回提審聲請。

關女為應執行居家檢疫之人,本院於知悉此情後,即請關女全程戴口罩,在北大門大廳通風處等待,並請處理提審事務之同仁全程戴口罩,同步聯繫台北市衛生局及彰化防疫旅館,經該旅館電告彰化衛生局後,轉囑託台北市衛生局處理。台北市衛生局人員於9時許到場協助關女辦理後續防疫措施等手續,10時許關女由警察護送,搭乘防疫計程車載往指定之防疫處所繼續檢疫,在此感謝台北市衛生局及彰化衛生局協助本院處理關女離院事宜。

本院調閱昨(12)日之監視系統,調查關女在本院之足跡,關女停留之地點為本院服務中心,在院期間短暫,民眾及本院同仁與關女之接觸亦屬短暫,且本院原即有防疫措施,接觸者均有口罩或隔板等保護,本院業立即將曾接觸之同仁造冊,並請同仁依據疫情指揮中心之指引,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人事室將每日密切關心同仁之體溫等身體健康狀況,亦籲請民眾在昨(12)日下午曾至本院服務中心洽公者,如有疑慮可實施自主健康管理,以保護身體健康。環境部分已於今日全面加強消毒,民眾可安心至本院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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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09-08-13
  • 更新日期:109-08-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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