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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189號公示催告裁定
例稿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民法109年度重訴字第189號
本文: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張志弘、被告黃惠德、被告黃嘉禾之判
決正本1 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 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9 年度重訴字第189 號台灣肥料股份有限
公司與張志弘等間拆屋還地等。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張志弘
、被告黃惠德、被告黃嘉禾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洪忠改
股別:法
- 發布日期:110-10-01
- 更新日期:110-10-0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