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催字第000012號公示催告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12號
聲 請 人 宗棋生活事業有限公司
設宜蘭縣宜蘭市宜興路三段120巷27號
統一編號:54977420號
法定代理人 楊筑棋 住宜蘭縣宜蘭市宜興路三段120巷27號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
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
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起3
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如不為申報及提
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五、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周聰慶
支票附表: 113年度司催字第000012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受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新台幣)
001 雅客登西點麵包店吳國政 第一銀行宜蘭分行 宗棋生活事業有限公司 112年7月30日 92,300元 6506203
附記:
一、請自本裁定公告於法院網站滿3個月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另
行持本公示催告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 發布日期:113-02-21
- 更新日期:113-02-2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