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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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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司執字第97398號公示催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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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桃院祥木108年度司執字第973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漢聰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97398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許漢聰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木股書記官吳秋慧


 

  • 發布日期:109-01-22
  • 更新日期:109-01-22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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