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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保證金便民繳費方式
方式 |
說明 |
備註 |
支票 |
以臺灣銀行營業部為付款地,本院為受款人之即期票據 |
*繳納刑事保證金須經承辦法官同意 |
匯款 |
匯入銀行:臺灣銀行公庫部 匯入帳號:005040000154 匯入戶名:臺北地方法院匯款專戶 臺灣銀行洽詢電話:02-2349-3037 |
*需負擔匯費。 匯款人匯款時請於匯款申請書填寫下列資料: 1、繳納「款別」及「案號」 2、匯款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電話 匯款後請攜匯款收據,至本院收費處開立收據完成繳費 |
金融卡 |
金額限制:每張上限200萬元(可多卡使用) |
*需負擔跨行手續費10元 |
現金 |
①金額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繳款人需備妥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②金額達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持現鈔繳付時,請先至臺灣銀行公庫部繳納後,再到本院收費處開立收據 |
臺灣銀行公庫部: 電話:02-2349-4123分機204~207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1段120號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本院收費處電話:(02)2314-6871
分機6914~6916、6349、6350、6356、6357
- 發布日期:110-04-22
- 更新日期:110-04-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