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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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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保證金便民繳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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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說明

備註

支票

以臺灣銀行營業部為付款地,本院為受款人之即期票據

*繳納刑事保證金須經承辦法官同意

匯款

匯入銀行:臺灣銀行公庫部

匯入帳號:005040000154

匯入戶名:臺北地方法院匯款專戶

臺灣銀行洽詢電話:02-2349-3037

*需負擔匯費。

匯款人匯款時請於匯款申請書填寫下列資料:

1、繳納「款別」及「案號」

2、匯款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電話

匯款後請攜匯款收據,至本院收費處開立收據完成繳費

金融卡

金額限制:每張上限200萬元(可多卡使用)

*需負擔跨行手續費10元

現金

①金額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繳款人需備妥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②金額達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持現鈔繳付時,請先至臺灣銀行公庫部繳納後,再到本院收費處開立收據

臺灣銀行公庫部:

電話:02-2349-4123分機204~207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1段120號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本院收費處電話:(02)2314-6871

分機6914~6916、6349、6350、6356、6357

 

 

 

  • 發布日期:110-04-22
  • 更新日期:110-04-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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