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保護處分之前或同時諭知下列處分:
(1)禁戒:少年染有煙毒或吸用麻藥、迷幻物品成癮或有酗酒習慣者令入相當處所實施禁戒。
(2)治療:少年身體或精神狀態顯有缺陷者,令入相當處所實施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