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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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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刑事案件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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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起訴之少年刑事案件:

*少年事件經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或第40條移送檢察官偵查,並經檢察官

   提起公訴者。

*檢察官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提起公訴者。
 

少年法庭審理後為判決:

*科刑判決。

*宣告緩刑,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流程圖來源:司法院)

少年刑事案件處理流程

  • 發布日期:110-04-30
  • 更新日期:110-05-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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