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起訴之少年刑事案件:
*少年事件經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或第40條移送檢察官偵查,並經檢察官
提起公訴者。
*檢察官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提起公訴者。
少年法庭審理後為判決:
*科刑判決。
*宣告緩刑,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流程圖來源: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