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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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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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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職掌

依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本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 聯絡方式

  1. 電話:02-23812285
  2. Email:tpdged@judicial.gov.tw
  • 發布日期:110-04-28
  • 更新日期:113-01-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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