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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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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張姓專科生暑假打工遭詐騙,歹徒設局賣機車捲款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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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犯罪手法

  1. 漫長2個月暑假開始,張同學利用晚上在泡沫紅茶店打工,她希望趁暑假多賺點錢付學費,因此還想在白天多兼一份工作,透過網路聊天室她認識「我不配之彩虹」、綽號「杰倫」的一名25歲男子,男子說他在台中的逢甲商圈開了一家服飾店,目前正缺店員,可以到他店裏工作,月薪2萬8000元,每日早上8點上班,下午4點下班,若有興趣可以見面再談。

  2. 張同學於是與對方約在新光三越百貨旁 ,與她見面的是一名身高180的男子與一名孕婦(年約25歲),在談工作條件時,這男子說她的摩托車是黑色的,未來工作時須要用車,但黑色不吉祥,最好換成別的顏色,急著要找工作的她,並未深思如此不合理之要求,竟還願意配合前往附近機車行,將機車賣給車行,期間另一名女歹徒還陪他回家拿辦理過戶的雙證件,她看著這男子幫她賣車、收了賣車的3萬2000元後,告訴她新訂的機車目前缺貨,可能要等一兩天,要她先到隔壁的咖啡店稍坐,他去附近開車,載她去店裏上班,她在店內苦等1個多小時,不見人影,再回想這件事情從頭到尾,她都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與聯絡電話,再回到機車行問及剛才賣車之事,才知道是被騙了。

  3. 事後機車行老闆無辜的表示,他不認識這男子,原以為女學生是他的親戚,才會接洽賣車、訂車等事,他願意以3萬2000元再將這台機車賣給張同學,而張同學表示,想不到網路聊天室竟然這麼危險,從被騙後她已不敢再上網聊天,今後找工作也會更謹慎,務必要與家人商量、查證後再做決定。

二、預防方式:

全案目前由警方深入追查偵辦中,呼籲年輕學子於暑假求職打工,務必多與親友、同學共同商議或討論後,再進一步行動,以免遭歹徒利用或詐騙。

  • 發布日期:110-04-28
  • 更新日期:110-05-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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