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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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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法拍屋要小心,高雄市出現法拍屋掮客專騙代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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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犯罪手法

高雄市近來出現利用法拍屋來進行詐騙之手法,歹徒利用買屋者不懂購買法拍屋的正確程序,謊稱可藉由特殊管道、門路向債權銀行協議清償債務,只要先支付該法拍屋拍賣價二成的押金,就可以不必經由法拍程序購屋,陸續有小姐(45歲)、小姐(52歲)、吳小姐(47歲),因為看到路邊廣告看版後登門詢問,直到交給歹徒簽約金、押金後,才發現自己所中意的法拍屋已被標走,三人共被騙走230多萬元,警方呼籲,購買法拍屋一旦經由法院公告進入法拍程序後,必須經由公開競標才能購得該屋,絕對無法透過特定管道,向債權銀行私下協商償債而取得該屋。
    這三位被騙的小姐都是透過路邊的廣告看版,前往位於高雄市覺民路的「民生不動產公司」與彭總經理洽談購買法拍屋,彭總說他有門路可以去向債權銀行協議清償負債,只要先付該法拍屋價二成的押金,若是協商成功,就可以不必經過法拍程序,直接以償債方式取得該屋所有權,三人未經查證就相信了這說詞,她們各付了68萬、23萬、140萬給彭董,卻在2天後發現,自己所中意的房子卻被別人下標買走,想要追回付款的支票,卻早已被提領,三人在向這家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報案後才發現,被騙的不只是自己,決定向這家公司的     彭總提出詐欺告訴,並要追償被騙款。
    彭總到案後表示,他因最近資金週轉不靈,情急之下才想到用此方法詐騙,但所騙得的錢已經花光,目前無法償還給被騙人。但被騙了140萬的吳小姐事後表示,這家公司在彭總到案2天後,已經更名為「全虹不動產投資顧問公司」並仍在原地址繼續營業,她擔心這家公司還會用相同手法進行詐騙。

 二、預防方式

    本案呼籲打算購屋者一定要在簽約交款前小心查證,尤其是購買法拍屋,一定要經過法院的公開競標程序,債權銀行無權也不可能,在私底下接受協商償還債務後,就撤除法拍程序,購屋人一定要多方查證,並向誠信可靠的房仲業者請教正確觀念,才能避免被騙傷財。

  • 發布日期:110-04-28
  • 更新日期:110-05-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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