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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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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卡債協商真詐騙,歹徒登門盜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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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犯罪手法

  台中縣一位有10多張信用卡卡債的先生,於3月中旬遭詐騙歹徒假借債務整合登門拜訪,經過3個多小時不斷糾纏,歹徒竟以登錄申請表為由,要先生拿出信用卡,並趁其不注意時,將預備的刷卡機拿出進行盜刷,直到他在4月初收到銀行對帳單,才發現遭盜刷5萬元,氣得立即報案。
    先生在3月中旬接到一通自稱是四季資融公司業務小姐來電,向他詢問是否需要債務整合,當時他只問對方是否要付手續費後就拒絕再談,並將電話掛斷,想不到第二天又接到一位自稱律師來電,表示願意代為向銀行及法院處理卡債問題,他仍表示不願多談又掛電話,次日卻又接到一位自稱公司行銷主管的鄭副理來電,又提到卡債整合問題,並一再表示可以當面詳談,經不起對方懇求,他讓一名年約25歲男子到家中,接著該男子表示要填寫委託書,必須將信用卡交給他登錄資料,他就將身上所有的10張信用卡交給這男子,在交談了約3小時後,男子故意提出必須影印資料為由,要先生去附近商店,又以須找其他資料為由,趁太太進房間時,這男子拿出一只盒子並將卡片逐一刷過,這動作被太太撞見,正要質問時,這男子掉頭匆忙離開,一星期後,先生接到銀行的刷卡帳單,才驚覺當晚的意外狀況,竟讓他的5張信用卡遭盜刷,總計被盜刷了5萬元。原本不想報案的先生,卻一再接到不明來電騷擾,又接到3、4通債務整合電話,直到他氣得去報案後,騷擾情況才停止。

二、預防方式

一、   警政署165反詐欺專線近來接獲民眾檢舉,表示曾接到冒用「更生協會」或是律師名義,聲稱可代為協商債務,但卻要索取律師代辦費2萬至10萬元。警方呼籲民眾若有卡債問題,一定要親自向最大債權銀行協商,不必委託他人,更不須花任何委託費用。

二、  許多卡債族曾經與銀行協商決定分期償還,若因發生失業、重大事故、生重病而無法償還,可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具狀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若遇銀行不當催收,可直接向金管會檢舉投訴。

  • 發布日期:110-04-28
  • 更新日期:113-03-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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