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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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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公、認證事件–如何辦理保管箱開箱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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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到場之人
欲為開箱之銀行代理人
  
二、應攜帶之文件(本項所有證明文件,除另註明外,均需攜帶正本)
(一)銀行最新設立或變更登記事項表
(二)銀行負責人及見證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保管箱租用約定書
(四)催告之存證信函
(五)郵局送達回執聯,證明已通知本人。約定書如有約定聯絡人或見證人,亦應一併通知。
(六)歷年繳費紀錄
(七)公證請求書(每箱一張)
請注意:保管箱之承租人已死亡者,應通知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處理後續事宜,無法辦理開箱公證。
  
三、公證費用
(一)公證費:每箱新台幣(下同)1000元。
(二)體驗費:每小時收取壹仟元,不滿一小時者按一小時計算。(計算體驗費之起迄:從公證人到達銀行時起算至開箱完畢為止,銀行須位於本院轄區)
  
四、辦理流程
(一)預約開箱
1、將應備文件送交公證處服務台掛號收件。
2、與公證人預約開箱時間。
(二)開箱當天 
1、分行經理人及見證人應在場,並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2、請銀行準備數位相機、大小信封或公文袋、夾鏈袋、印台、膠水、膠帶。
3、先行調出副鑰,但副鑰套不能事先剪開,應保持副鑰封縫處之完整無缺。 
 
五、本處地址及電話
本處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48號 台北地方法院新店辦公大樓
語音查詢電話:(02)89193866#5388
聯絡電話:(02)89193866#5250 

「因具體個案差異,說明或有不足之處,仍依相關法令辦理。」

  • 發布日期:110-04-29
  • 更新日期:112-02-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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