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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試當日請應試人員攜帶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具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 險卡、駕駛執照正本,未攜帶者及逾指定時間未報到者,以棄權處理。
(二)請依規定時間準時報到,逾時5分鐘者不得參加甄試,亦不得要求補考。
(三)甄試當日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經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基隆市政府、桃園市政府等4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本院將擇期辦理甄試。甄試日期、時間及地點將於擇定後,於本院及司法院網站公告,不另個別通知,請隨時注意以維持自身權益。
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儲備約僱書記官及執達員職務代理人甄試-符合應試資格者名單及應試日期、時間、梯次、地點等相關事項
※完整公告請參閱附件
甄試日期:110年7月24日(星期六)
報到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6樓。
注意事項:
(一)應試當日請應試人員攜帶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具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 險卡、駕駛執照正本,未攜帶者及逾指定時間未報到者,以棄權處理。
(二)請依規定時間準時報到,逾時5分鐘者不得參加甄試,亦不得要求補考。
(三)甄試當日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經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基隆市政府、桃園市政府等4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本院將擇期辦理甄試。甄試日期、時間及地點將於擇定後,於本院及司法院網站公告,不另個別通知,請隨時注意以維持自身權益。
(四)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應試人員應全程配戴口罩,並於本院電腦中文打字測驗報到地點測量額溫,如有發燒情形(額溫≧37.5℃),不得進入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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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1100724pdf
- 發布日期:110-07-15
- 更新日期:110-07-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