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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儲備約僱法警職務代理人甄試之簡章、報名表件
報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112年10月24日(星期二)止。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以中華郵政掛號郵戳為憑,逾期、親自或委託報名均不受理)。
另請將基本資料表Excel檔以電子郵件寄至本院承辦人公務信箱(Lcc1234@judicial.gov.tw),未於報名截止日前傳送者,視為未完成報名,不得參加甄試。
※ 請務必再次審酌文件是否齊備,以維護自身權益。
※ 有關報考資格、報名應繳證明文件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資訊,請參閱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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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10-11
- 更新日期:112-10-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