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招募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地方行政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重大傷病證明)。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台幣26,400元。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110元。
(二)工讀生健保補充保費、勞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部分,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交通、住宿自理。
(三)健保部分,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其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三個月者,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本院將不予辦理。
三、招募名額:正取14名,另視實際需要備取若干人。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快捷或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工讀地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臺北簡易庭(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貴陽院區(台北市萬華區貴陽街2段26號)
新店辦公大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1段248號)
六、工讀時間:112年7月3日起至112年8月31日。
七、報名表請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網站(http://tpd.judicial.gov.tw/)之「徵人啟事」下載。
八、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證件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文書科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信封註明「應徵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暑期工讀生」。
九、審查與進用:
報名文件經審查後,獲進用者以電話聯繫,並公告於本院網站;未獲進用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 發布日期:112-05-11
- 更新日期:112-05-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