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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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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第1次儲備聘用法官助理甄試「符合應試資格名單、考生試場注意事項及試場交通位置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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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以下四點:

一、本次考試不核發准考證,應試時應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查驗身分,未帶者不得參加考試;餘請詳見附加檔案,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110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8時10分起始開放入場,請配合於教室門口憑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進入試場,並全程配戴口罩配合體溫量測。

三、考試當日入場時出示身分識別證件並配合量測額溫,應試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須配合於監試人員查驗身分時暫時脫下或拉下口罩至可辨識面貌,查驗後請立即戴好;另本次不開放親友陪考,亦不提供親友休息區。

四、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應試當日考生應考防疫措施,將視疫情狀況公告於本院及司法院網站,請考生隨時注意,屆時配合辦理,以免違反規定,取消應試資格。

檔案下載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第1次法助甄試--符合應試資格者之應試編號.姓名及相關事項pdf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0-04-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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