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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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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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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本國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例示如下:

生活扶助戶(檢附「地方行政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

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重大傷病證明)。

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1年內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台幣25,440元。

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106元。

工讀生健保補充保費、勞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交通、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正取14名,另視實際需要備取若干人。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2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快捷或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工讀地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臺北簡易庭(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貴陽院區(台北市萬華區貴陽街2段26號)

新店辦公大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1段248號)

六、工讀時間:111年暑假期間(自111年7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

七、報名表請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網站(http://tpd.judicial.gov.tw/)之「徵人啟事」下載。

八、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文書科收」,郵遞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信封註明「應徵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暑期工讀生」。

九、審查與進用:

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格通知進用;不合格者,恕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

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院網站。

十、本次招生如為因應疫情,有停止辦理之必要,將另行公告。

檔案下載

  • 1.111年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doc
  • 2.111年暑期工讀生報名表doc
  • 3.111年暑期工讀生工讀同意書doc
  • 發布日期:111-04-13
  • 更新日期:111-04-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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