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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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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2927號陳氏玄妝之民事陳報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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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丙113年度北小字第2927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氏玄妝之民事陳報狀繕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3年度北小字第2927號原告旺旺友聯產物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陳氏玄妝間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應送達之民事陳報狀繕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
          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
          號)。



書記官  蘇冠璇

  • 發布日期:113-08-14
  • 更新日期:113-08-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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