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3023號文錦華之民事陳報狀繕本(陳報聲明承受訴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吉113年度訴字第302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文錦華之民事陳報狀繕本(陳報聲明承受訴
訟)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3023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狀繕本(陳報聲明承受訴訟),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黃俊霖
- 發布日期:113-08-14
- 更新日期:113-08-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