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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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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3023號文錦華之民事陳報狀繕本(陳報聲明承受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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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吉113年度訴字第302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文錦華之民事陳報狀繕本(陳報聲明承受訴
   訟)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3023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狀繕本(陳報聲明承受訴訟),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黃俊霖

 

  • 發布日期:113-08-14
  • 更新日期:113-08-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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