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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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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裁全字第000282號紫微星股份有限公司即台灣花鰻太魯閣股份有限公司之假扣押裁定及假扣押聲請狀繕本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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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紫微星股份有限公司即台灣花鰻太魯閣股份有限公司之假扣押裁定及假扣押聲請狀繕本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裁全字第282號債權人與債務人紫微星股份有限公司即台灣花鰻太魯閣股份有限公司間假扣押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主    文
聲請人以新臺幣壹佰萬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得對相對人之財產在新臺幣參佰萬元之範圍內為假扣押。
相對人以新臺幣參佰萬元為聲請人供擔保後或將聲請人請求之金額提存後,得免為或撤銷前項假扣押。
聲請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 發布日期:113-08-13
  • 更新日期:113-08-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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