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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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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002951號趙健棋之裁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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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9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六113年度北小字第295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趙健棋之裁定正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北小字第2951號原告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與被告趙健棋間給付醫療費用事件,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二、裁定如附件: 
 
 
 
書記官  黃進傑
 
 
 

  • 發布日期:113-08-09
  • 更新日期:113-08-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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