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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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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07542號玉昇新創股份有限公司之執行命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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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丑字第10754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玉昇新創股份有限公司之執行命令、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07542號債權人黃素蘭等與債務人玉昇新創股份有限公司間遷讓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本:
    ㈠本院定於113年9月11日下午3時整赴現場執行遷讓(○○市○○區○○路0段000巷00之0號)不動產。
    ㈡為核定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之拍賣最低價額進行詢價並通知有擔保物權或優先受償權人行使權利,請依說明三至六辦理。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丑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8-09
  • 更新日期:113-08-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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