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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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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73862號陳炤霖之定期詢價通知及定期履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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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炤霖之定期詢價通知及定期履勘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73862號債權人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炤霖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慧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8-08
  • 更新日期:113-08-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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