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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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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4248號張裕華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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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字第14424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人張裕華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7月30日113北金職九字第91號拍賣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3年10月16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4248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温龍(即溫美鈺(原名:楊溫玉)之繼承人)等八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地股 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8-03
  • 更新日期:113-08-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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