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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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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45899號鄭靖宸(原名:鄭淑鈴)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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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公字第4589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靖宸(原名:鄭淑鈴)之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45899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鄭靖宸(原名:鄭淑鈴)間清償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公股書記官
附件:(節本)
主旨:本院民國113年7月11日北院英113司執公45899字第1134135451號執行命令,關於主旨所載日期「民國113年3月14日」之部分,應更正為「民國113年3月18日」,請查照。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公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3-08-01
  • 更新日期:113-08-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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