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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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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82680號黃俊誠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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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節字第826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俊誠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82680號債權人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與債務人黃俊誠間遷讓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節本):
本院定於113年9月6日上午9時50分執行遷讓如附表執行標的。(★原定113年8月21日上午9時50分期日取消,改期至113年9月6日上午9時50分。)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節股書記官

股       別:節股

  • 發布日期:113-07-31
  • 更新日期:113-07-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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