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3826號黃振軒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一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樹112年度訴字第382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振軒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3826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
      黃振軒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何嘉倫
股       別:樹股

  • 發布日期:113-07-30
  • 更新日期:113-07-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