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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荒字第017574號林彥澄(兼林文藏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助荒字第175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彥澄(兼林文藏之繼承人)之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北院英112司執助荒字第17574號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7574號債權人林芓妘(兼林文蔵之繼承人)等與債務人林彥澄(兼林文藏之繼承人)間返還不當得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本院定於113年9月24日下午3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1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荒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7-15
- 更新日期:113-07-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