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002195號楊博文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惠113年度北小字第2195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博文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
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北小字第2195號原告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楊博文間損害賠償(交通)事
件,應送達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現由書記官
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
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沈玟君
- 發布日期:113-07-15
- 更新日期:113-07-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