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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001230號廖皇誌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昌113年度北小字第123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廖皇誌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案113年度北小字第1230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廖皇誌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
,應送達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現由書記官保
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書 記 官 蘇炫綺
- 發布日期:113-07-12
- 更新日期:113-07-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