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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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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001481號侯建洲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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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庚113年度北小字第148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侯建洲之判決正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北小字第1481號原告台灣美國運通國際
          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侯建洲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
          ,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
          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二、裁判節本如附件: 



書記官  陳鳳瀴

擬        判


附件:                                    節本:

  • 發布日期:113-07-11
  • 更新日期:113-07-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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