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3347號賴湘芸即賴子文即賴屏字之民事陳報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行113年度訴字第334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賴湘芸即賴子文即賴屏字之民事陳報狀繕本
      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3347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依職權
      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
      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亭諭

 

  • 發布日期:113-07-09
  • 更新日期:113-07-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