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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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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22293號王婉琪、張傑敏之領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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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1司執正字第12229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婉琪、張傑敏之領款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22293號債權人李文中等與債務人謝章衛、李碧蘭、莊明哲、林志明、崔文臺、謝子揚、謝子元、韓若男、林成旺、姜美輪、張傑敏、李黃鳳嬌、李光旂、李光鎮、李光堯、中華民國(管理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豐運通開發有限公司、陳亞菲間分割共有物(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正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7-09
  • 更新日期:113-07-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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