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3044號陳文玲之民事聲請陳報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道113年度訴字第304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文玲之民事聲請陳報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3044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請陳報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張月姝
 

  • 發布日期:113-07-05
  • 更新日期:113-07-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