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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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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39836號陳力瑋(原名:陳國洲)之併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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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力瑋(原名:陳國洲)之併案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39836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力瑋(原名:陳國洲)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請將本院oo年度oo字第oo號併入貴股oo年度oo字第oo號辦理,請查照。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張惠晴
 

  • 發布日期:113-07-04
  • 更新日期:113-07-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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