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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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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7777號連家勝(即連文忠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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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良字第20777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連家勝(即連文忠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7777號債權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連家勝(即連文忠之繼承人)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准許債權人向第三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收取如說明二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之累積金債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7-04
  • 更新日期:113-07-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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