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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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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46877號袁素貞即張袁素貞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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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吉字第4687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袁素貞即張袁素貞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46877號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袁素貞即張袁素貞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主旨:請終止如附表之保險契約,債務人袁素貞即張袁素貞所得領取之解約金,應向本院支付轉給債權人。
說明: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吉股書記官黃怜瑄
股       別:吉股
 

  • 發布日期:113-07-04
  • 更新日期:113-07-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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