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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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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60199號葉素瑛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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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玄字第6019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素瑛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60199號債權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葉素瑛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玄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7-03
  • 更新日期:113-07-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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