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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31056號李金玲之執行命令1件、民事執行處函1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荒字第3105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金玲113年2月20日北院英113司執荒字第31056號執行命令及113年7月3日民事執行處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1056號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金玲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該文書係通知債務人所有之國泰人壽保險業經本院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並將本件併入113年司執30878號合併辦理。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荒股書記官
股 別:荒股
- 發布日期:113-07-03
- 更新日期:113-07-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