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存字第1371、1373號林容麗(林偉廉之繼承人)之公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2 日
發文字號:(113)存智字第 1371、1373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存字第1371、1373號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之中華民國113年7月2日公函乙件,受取權人林容麗(林偉廉之繼承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3-07-02
- 更新日期:113-07-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