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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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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5674號劉為平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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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悅112年度訴字第567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劉為平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5674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劉為平得隨
    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郭家亘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悅股

  • 發布日期:113-07-02
  • 更新日期:113-07-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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