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2382號朱亭羽之通知、民事聲請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德113年度訴字第238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朱亭羽之通知、民事聲請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2382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通知、民事聲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
    告朱亭羽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前開通知是通知本案原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撤回對被告朱亭羽之起訴。

書 記 官 李昱萱
股     別: 德股

  • 發布日期:113-07-02
  • 更新日期:113-07-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