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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2382號朱亭羽之通知、民事聲請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德113年度訴字第238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朱亭羽之通知、民事聲請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2382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通知、民事聲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
告朱亭羽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前開通知是通知本案原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撤回對被告朱亭羽之起訴。
書 記 官 李昱萱
股 別: 德股
- 發布日期:113-07-02
- 更新日期:113-07-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