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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2155號吳淑富之113年6月21日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風113年度訴字第215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吳淑富之113年6月21日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
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2155號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
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113年6月21日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蔡庭復
股 別:風股
- 發布日期:113-07-01
- 更新日期:113-07-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