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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2750號好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陳報暨一部撤回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吉113年度訴字第275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好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起訴狀繕
本、民事陳報暨一部撤回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
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2750號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
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陳報暨一部撤回狀繕本及
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
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16日上午10時整,
在本院台北簡易庭第5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黃俊霖
- 發布日期:113-07-01
- 更新日期:113-07-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