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52591號李淑惠之測量增建函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壬字第5259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淑惠之測量增建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52591號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淑惠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本:本院定於113年7月26日下午2時30分赴現場執行,請配合辦理說明三至五之事項,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6-28
  • 更新日期:113-06-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